为何调味品企业的管理制度沦为摆设?破解“有制度、无执行”困局 观点

新用户-69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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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1

在竞争日趋激烈的快消品行业,无论是雄心勃勃的品牌厂家、承上启下的各级经销商,还是直面终端消费者的零售超市,无一不将“提升组织执行力”视为关乎生存发展的核心命题。许多调味品企业在经历了初期的市场红利后,开始引入看似规范的管理制度,试图告别依赖个人英雄主义的粗放式成长。然而,一个普遍而令人困惑的现象随之出现:企业投入大量精力制定的管理制度,无论是营销流程规范还是绩效考核办法,在推行后往往收效甚微,甚至形同虚设。各部门之间依然职责不清、沟通不畅,工作流程推动困难,预设的标准在现实中变得模糊不清。这导致一个尴尬的局面:企业空有完善的策略规划和看似科学的组织架构,但在实际运营中,执行过程依旧混乱低效,战略目标成为空中楼阁。问题的根源,往往并不在于制度的缺失,而在于企业陷入了“为制度而制度”的误区。许多管理者误将制定大量详尽的规章制度等同于建立了管理体系,殊不知,这些制度如果与企业的整体战略规划和关键业务流程脱节,缺乏明确的战略指向性,它们就只是一堆束缚手脚的条文,非但无法提升效率,反而会成为阻碍组织灵活性和创新力的枷锁,让团队陷入“有制度、无执行”的怪圈。

要打破这一困局,我们必须首先澄清一个关键认知:规范化的管理制度绝非“死板”和“低效”的代名词,恰恰相反,它是企业从“人治”走向“法治”、构建可持续组织能力的基石。在传统的经营模式中,企业的成功往往高度依赖于创始人的远见或少数核心骨干的个人能力与经验。这种模式在企业发展初期或许灵活高效,但随着组织规模的扩张和市场复杂度的提升,其弊端会暴露无遗。当不同的人对同一战略目标的理解存在偏差,当总部的意图传到区域市场时已然走样,当核心人员的变动足以引发市场震荡时,企业便陷入了巨大的不确定性和风险之中。规范化的管理制度,其核心价值正是在于建立一种不依赖于任何个体的、明确的工作标准和行为规范。它旨在解决“如何让一群人按照同样的标准做事,并达到预期结果”这一组织管理的基本难题。通过制度,企业将最佳实践和核心业务流程固化下来,使得无论人员如何更替,基本的运营质量和效率都能得到保障。它不是扼杀创造力,而是为团队的协同和创新提供一个稳定、可预测的协作平台,将管理者从琐碎的、重复性的决策中解放出来,从而能够聚焦于更具战略性的思考。因此,对于志在长远的调味品企业而言,构建管理制度不是可选项,而是从机会性成长迈向系统性发展的必由之路。


那么,一套能真正驱动战略落地而非流于形式的管理制度体系,应当如何构建?其首要原则是必须与企业战略和核心价值链紧密咬合,坚决杜绝“制度孤岛”。许多企业制度推行不力,正是因为其制度体系是零散、应景的产物,是针对层出不穷的具体问题而不断“打补丁”式出台的条文集合。这些制度之间缺乏内在逻辑联系,更与公司的整体发展战略和核心运营模式关联度低。员工不清楚执行这些制度究竟对实现公司目标有何具体贡献,自然缺乏内在动力,制度便难以推动。高效的管理制度体系,必须源于战略,服务于战略。它应当紧紧围绕企业价值创造的关键环节来设计,特别是要支撑营销业务的核心流程。这意味着,企业需要首先厘清自身的关键业务流程,然后将管理制度视为对这些流程执行准则的具体描述和保障。每一个部门和岗位都必须清晰地知道,在每一个关键流程节点上,自己应该做什么、何时完成、按照什么标准完成、产出什么结果、向谁汇报、以及将如何被考核。只有当制度与员工每日从事的价值创造活动融为一体时,它才具有生命力和说服力。


具体到营销管理这一关键领域,制度体系的构建应当遵循业务开展的完整逻辑闭环,形成计划、执行、控制三大阶段的有机联动。在营销业务计划阶段,管理制度的核心目标是“做正确的事”。这一阶段的制度,如市场调研规范、年度营销规划流程、预算审批制度等,旨在从源头上确保营销方向与整体战略的一致性,为所有后续活动确立正确的起点和策略框架。它是防止企业南辕北辙的第一道防火墙。进入营销业务执行阶段,管理制度的核心则转变为确保“正确地做事”。这一阶段,企业需要围绕产品上市、渠道开发、客户管理、销售业务推进等关键业务,制定具体的工作标准、操作流程和行为规范。例如,新品上市管理流程、终端生动化标准、客户拜访标准作业程序等。这些制度是将战略规划转化为可执行、可检查、可复制的具体动作的关键,确保策略蓝图能够在遍布全国的市场阵地上被不走样地落实。而营销业务控制阶段的管理制度,则是确保前两个阶段有效运行的“刹车”和“方向盘”,具有不可或缺的“刚性”。这一阶段的制度,包括销售绩效评估办法、费用审计流程、市场检查与督导制度等,旨在对营销过程进行评估、检讨、修正和考核。它通过对业务结果与计划目标的差异分析,及时发现问题、纠正偏差,并将评估结果与激励机制强挂钩。许多企业的制度体系在此处出现“断裂”,控制阶段的考核制度与计划、执行阶段的要求相互矛盾,导致前端的要求在后端得不到承接和保障,制度自然失去权威,沦为一纸空文。因此,这三个阶段的制度必须一体化设计,形成从“计划”到“执行”再到“控制”的PDCA循环,实现自我检查、动态调整的“造血功能”。

最后,也是最具决定性的一环,是高层领导对制度权威性的绝对维护与倾力贯彻。再科学、再完善的制度体系,如果得不到企业最高决策者身体力行的尊重和捍卫,终将形同虚设。管理制度的执行力,首先体现在企业高层领导的态度和行为上。如果领导者自身习惯于绕过制度、特事特办,或者对违反制度的行为姑息纵容,那么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将顷刻崩塌。最终,企业将不可避免地倒退到依赖个人权威和口头指令的“人治”老路,所有关于体系化建设的努力都将付诸东流。因此,企业高层必须率先成为制度的模范遵守者和坚定推动者,做到“令行禁止”,通过自身严谨的态度向整个组织传递明确的信号: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唯有如此,制度才能从墙上的文本,内化为员工的自觉行为,进而升华为企业文化的有机组成部分,从根本上锻造出强大而持久的组织执行力,支撑企业在瞬息万变的快消市场中行稳致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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